新華社銀川6月5日電(記者艾福梅)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常務會議上了解到,今後寧夏將在風能開發中引入競爭機制,堅決杜絕風電開發企業壟斷風資源和“跑馬圈地”現象發生。
由自治區發改委制定的《關於加快發展新能源産業的若干意見》規定,對於風電開發企業要通過資金技術實力、風電開發經驗等因素進行優選,與地方簽約後6個月內不開展測風、測風2年後不開展核準申請工作、項目核準後2年不進行建設的項目,可收回其開發權。
據了解,寧夏發展風電多年來,存在企業與政府簽約後遲遲不開發的現象,所以此次制定新能源産業發展規劃時明確要求企業必鬚根據合同儘快開發,以避免風資源的浪費。
地處西北的寧夏是我國風能豐富地區之一,風電已經成為寧夏的基礎産業和發展形勢最好的新能源産業。根據《關於加快發展新能源産業的若干意見》,到2010年,寧夏全區風電總裝機達到100萬千瓦;到2015年,風電總裝機達到300萬千瓦;到2020年,風電總裝機達到500萬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