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6月10日電(張雷)記者10日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政廳獲悉,為破解新疆老年人養老難問題,自治區民政廳聯合財政廳等13個部門出臺了《關於支持社會力量興辦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規定,社會力量興辦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可享受財政補助、稅收減免等14項優惠政策。
據民政廳負責人介紹,這些優惠政策主要包括:新建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財政給予當期貸款利息50%的貼息補助;財政根據老年人在社會福利機構實際人數、實際天數,每人每天補助1.4元;對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自用的房産和土地,暫免徵收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向老年人提供育養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84條規定的,其從事非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持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或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經稅務部門批准,可享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對自行採暖的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各級政府應給予適當的燃料補貼;對下崗失業人員興辦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免收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自治區民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除了這些優惠政策外,《意見》還要求國土資源部門優先安排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建設用地,社會力量興辦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還可享受建設費用、從業人員培訓費用、物業費等減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