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5日電(孫曉勝 楊曉亮)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5日在北京國際節能環保展上宣佈,今後將對大型公共建築等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根據北京最新發佈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扶持辦法(試行)》,對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將區別不同類型予以政府資金支持。
據了解,政府扶持對象主要針對北京市公共機構、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築和年耗能2000噸標準煤以上的其他用能單位開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補助比例與項目實施後節能量挂鉤,對改造後節能率在15%至25%的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建設投資20%的補助,對改造後節能率在25%以上的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建設投資30%的補助。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資處副處長尤勇説,在實施過程中將引入第三方進行節能量審核,要求項目申報時需提供有資質的節能量審核機構提交的項目實施前及項目實施後的用能狀況審核報告。同時,採取後扶持方式,即完成節能改造並通過節能量核定後安排扶持資金撥付。
尤勇表示,新辦法出臺後,還將帶動節能診斷、設計、節能産品生産、安裝施工、節能運行管理和融資等産業發展,帶動社會投資投入節能改造。在發展壯大節能服務産業的同時,取得社會節能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