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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清繳整治低俗音像製品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成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15日電(記者 璩靜)記者從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獲悉,為了鞏固清繳整治低俗音像製品專項行動階段性成果,全國“掃黃打非”辦下發了《關於繼續開展清繳整治低俗音像製品專項行動的通知》,決定將專項行動延至7月底,下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建立健全企業自律、主管主辦單位管理和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監管的長效機制,以確保音像行業堅持正確出版方向。

    自4月12日開展以來,專項行動已查繳低俗非法音像製品600余萬件,先後處理了10家出版、複製、發行單位,有效遏制了低俗音像製品蔓延的勢頭。

    通知指出,專項行動下一階段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對照已公佈的701種低俗音像製品目錄繼續收繳。目前,全國“掃黃打非”辦先後發佈了兩批共422種低俗音像製品目錄,第三批目錄共279種也將即日下發。

    “在清繳過程中,各地要注重發掘線索,按照哪發案哪立案、線索到哪追查到哪的原則,徹查徹究。”全國“掃黃打非”辦副主任李寶中説,未出版的低俗音像製品要停止出版,已出版的要收回,複製的要停止複製,發行的要立即下架。

    二是各地“掃黃打非”辦將於6月20日至7月10日對音像出版、複製、發行單位進行檢查。對於各地各部門上報的企業自查和檢查情況,全國“掃黃打非”辦將對重點地區進行抽查,發現問題依法嚴懲,實行一票否決。

    三是建立音像行業監管長效機制,即出版單位嚴格實行“三審”制,指定專人負責版號管理,完善複製委託書使用管理制度和SID碼制度,發行單位嚴格進貨渠道,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買賣版號,經營單位在進入出版物批發市場前,須向市場管理機構報送審驗樣本,主管主辦單位嚴格按照《關於出版單位的主辦單位和主管單位職責的暫行規定》加強領導和管理,對於音像出版單位在出版物內容等方面發生的嚴重錯誤等重大問題,主辦單位要承擔直接領導責任,主管單位要承擔領導責任,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音像出版單位的監管,完善版號、委託書管理制度和日常檢查制度。

    四是明確各地“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負責人是專項行動的第一責任人,對整治不力、失職瀆職人員,要堅決追究主管部門責任人的責任。

    6月25日,全國“掃黃打非”辦、中央宣傳部、新聞出版總署將聯合召開全國音像出版、複製、發行單位法人工作座談會,部署從企業自律層面、主管主辦單位管理層面、政府部門依法監管層面,建立健全相關的內部管理和市場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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