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6月18日電(記者 宋常青)甘肅省近日通報了對武威市民勤縣政府套取、挪用國家及省級財政撥付的1.28億元支農專項資金問題的核查結果和處理決定,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
通報説,自1998年4月至2007年12月,武威市民勤縣政府將國家及省級財政撥付的1.28億元支農專項資金,套取、挪用於機關經費和平衡財政預算6071萬元、發放工資2050萬元、城市道路等項目建設3480萬元、修建縣政府及水務局辦公樓、政務大廳和購車533萬元,自行安排涉農項目687萬元,造成42個支農項目部分實施、4個支農項目未實施,嚴重影響了國家支農惠農政策的實施,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
2008年10月,甘肅省監察廳、審計廳、財政廳組成聯合調查組對相關問題進行核查。2009年5月,甘肅省紀委常委會和監察廳廳長辦公會分別對相關責任人員做出黨紀政紀處分:給予已調任其他部門工作的民勤縣扶貧辦原主任沈首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降級處分;給予已調任其他部門工作的民勤縣水務局原局長焦多才和現任民勤縣林業局局長白輝賓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已職務調整或調任其他部門工作的民勤縣財政局原局長張學民、馬述濤和林業局原黨委書記駱吾益黨內警告處分。
甘肅省要求以此為戒,加強支農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各項目主管部門和實施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大對財政支農惠農資金的監管力度,嚴肅查處有關案件,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