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6月29日電(記者茆琛)6月29日,重慶市巫山縣召開縣委常委會,決定對三名參與何某更改民族成分、騙取高考加分事件的幹部分別予以免職或停職處理。
6月22日,重慶市對31名違規更改民族成分,試圖騙取高考加分的學生作出取消加分資格的處理,其中重慶市高考文科第一名、巫山籍學生何某因其父母的官員身份受到質疑。
巫山縣委宣傳部介紹,6月27日至28日,巫山縣紀委組成調查組,對群眾反映巫山縣招生辦主任何業大與編辦主任、組織部副部長盧林瓊夫婦之子何某的少數民族成分變更等問題進行了調查。經查,2006年7月,在盧林瓊知道的情況下,何業大委託時任中共巫山縣委統戰副部長、巫山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的萬民強幫忙,違規為何某的“民族成分更改申請審批表”簽字審批,並報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于同年10月9日批准申請,併發放了更改證明書。
鋻於萬民強、何業大、盧林瓊的行為已經違反相關規定,縣紀委經研究並報縣委同意,作出處理決定,對責任人,現任巫山縣科協黨組書記、主席的萬民強,巫山縣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的何業大作出免職處理;對現任巫山縣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兼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的盧林瓊予以停職。目前,當事人均表示服從縣委的處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