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7月12日電 受自然條件限制,對天山以南和田、喀什的一些維吾爾族鄉親來説,過去解決溫飽並不容易。而如今,即使生計最困難的家庭,也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與南疆農民一樣,截至目前,新疆約有129.8萬人開始享受農村低保,基本生活有了保障。自今年開始,新疆還將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將更多困難人群納入低保範圍。
兩年前,新疆決定從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啟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據新疆農村困難群眾生活需要和財政實力許可,新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不低於700元,對年人均收入不足700元的實行差額補助,即確定農村低保對象家庭人均純收入後,以每人每年700元為標準,差多少補多少,確保農村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
隨後,新疆又提高了低保對象的補助水平。自2008年7月1日起,城鎮低保對象每人每月提高15元,農村低保對象每人每月提高10元。據自治區民政廳透露,2008年新疆共安排16億元資金用於城鄉低保。
自治區民政廳的工作人員説,新疆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項歷史性的舉措,是建設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項基礎工程。新疆是農牧業大區,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70%左右,解決好廣大農村困難群眾的最低生活保障問題有著重要而深遠的意義。(記者趙春暉、潘瑩、黃艷、毛咏參與采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