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7月18日電(記者 詹婷婷、葛如江) 據安徽省教育廳介紹,今後安徽中小學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避險遷移後,均將在單位設置永久性標牌,統一刻上竣工時間,項目縣縣長、教育局局長、項目學校校長姓名等有關負責人姓名,以明確相應責任。校舍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將會在其永久性標牌上找到相關責任人,追究其責任。
從2009年起,國家將用3年時間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並將建立健全工程質量與資金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安徽省按照教育部部署,將對轄區所有中小學校舍進行逐棟排查,形成鑒定報告,並建立校舍安全信息檔案。
根據排查鑒定結果,安徽將制定相應加固改造或重建方案,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避險遷移。在校舍項目的重建中,將確定專人負責監督檢查工作,及時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進行整改,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和重大安全事故。
安徽省教育廳表示,校舍安全工程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技術標準、實施方案、工程進展和實施結果等向社會公佈,所有項目公開招投標,建設和驗收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
據悉,監察機關依照《行政監察法》的規定,將對校舍安全管理中的問題進行監察。對改造後的校舍,如因選址不當或建築質量問題影響防災能力致人傷亡的,或者忽視校舍安全隱患、不履行改造職責造成校舍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