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7月23日電(記者 鄧伽)記者從海南省紀委獲悉,該省已撤銷評比達標表彰項目971項,撤銷率為96%,涉及金額2771萬元。
據介紹,2008年底,海南制定清理規範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按照“全面清理、逐級負責、嚴格審核、大幅減少、統一規範”原則,對全省各級黨委、人大、政協和法院、檢察院系統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全面集中清理。目前,共清理評比達標表彰項目1012項,最終只保留項目41項,其餘全部撤銷,撤銷率為96%。
海南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説,清理規範工作重點從三個方面展開。一是大幅度減少社會團體和群眾團體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對內容相近、重復設置的項目進行合併,對超出社會團體和群眾團體範圍設置的項目予以撤銷;二是全部撤銷市(地)級以下黨委、人大、政協和法院、檢察院及其直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直屬群眾團體自行設置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三是對省委各部門、各單位組織的本系統表彰先進個人、先進集體的項目進行合併,原則上每個系統只保留一項綜合性評比表彰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