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7月26日電(記者 林艷興)汽車摩托車下鄉政策實施後,江西農民購買積極性高漲。為及時足額地兌付購車補貼,江西省近日已下撥第一批汽車摩托車下鄉補貼資金2338萬元。
據介紹,江西購汽車補貼實施時間為今年3月1日-12月31日;購摩托車補貼實施時間為今年2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間農民有購車意向的,可先到當地車管部門辦理車輛註冊登記,然後持購買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等相關證件,到相關部門申報;換購輕型載貨汽車的,還須提供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登出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財政所申報,領取補貼。為確保財政資金安全,補貼資金將儘量採取“鄉級審核、鄉級兌付”方式。購買人在申報時需辦理惠農“一卡通”賬戶,補貼資金將在15個工作日內到賬。
據江西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不予支付補貼資金:原三輪汽車或低速貨車手續不全或未辦理報廢登出登記的;新購買的汽車或摩托車不在産品目錄內的;申報的補貼資金材料不全,且經告知後仍不能補充齊全的;購買或換購汽車摩托車後,未及時在次年2月底前申報的;購買的汽車摩托車數量超過規定補貼數量的;採取欺騙、瞞報等不正當手段套取補貼資金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符合享受補貼資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