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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北京市住房困難家庭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3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7月30日電(孫曉勝、楊曉亮)2009年8月1日開始,北京市民將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至此,繼限價房、經適房、廉租房後,一個全新的政策房種類“公共租賃住房”加入到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團體”中。

    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30日聯合發佈了《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對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房源籌集、配租管理及租賃管理等內容作了全面規定。

    《辦法》明確,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水平,面向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群體出租的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公開的輪候配租制度。符合廉租、經適、限價“三房”條件及家庭中有60周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員等或屬重點工程拆遷的可優先配租。

    取得上述“三房”資格的家庭無須再次申請,只要到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登記即可進入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範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不能同時享受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等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

    據介紹,按照北京市住房建設計劃,2009年將收購建設50萬平方米的公共租賃住房,主要佈局在大型公交樞紐周邊等交通便利區域,以一、二居室小戶型為主。

    此外,《辦法》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最長為5年,需要續租的須提前3個月提出申請並經重新審核。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由政府所屬機構或政府批准的機構負責實施通過建設、收購等多渠道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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