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8月9日電(記者 周潤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轉發了《天津市農村中小學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實施意見》。該意見要求,從2009年至2011年,天津將對農村中小學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抗震加固,達到安全使用的要求,並同步完成供暖改造、旱廁改造、校園環境及操場等功能提升工程。
農村中小學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是天津市2008年進行學校校舍抗震安全大排查後,針對校舍安全問題確定的項目,也是實施天津市義務教育學校現代化建設標準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12個有農業的區縣中小學校舍。
意見明確要求,經鑒定需加固的校舍,于2009年完成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對不具備維修加固條件的校舍,拆除重建;對根據學校佈局結構調整總體規劃需要調整的學校校舍,可不再改造加固,但危房必須確保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