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8月10日電(記者楊霞)對不具備開辦零售藥店條件的偏遠地區,廣東探索建立乙類非處方藥櫃銷售備案制度。最近,廣東省清遠市清新縣選定5個農村“乙類非處方藥供應點”,正式啟動了偏遠農村地區經營非處方藥試點工作。
由於地處山區、交通不便等因素,目前廣東仍有不少縣市的農村地區未開辦藥店、衛生站所,散居在這些山區的群眾購藥、用藥成為一大難題。記者了解到,為做好非處方藥供應試點工作,藥監人員專門開展了調研選點,在沒有鄉村藥店和衛生站的地區,把誠信度高、當地口碑好的商店作為試點單位。
在被選定的商店裏,懸挂著綠色“農村藥品供應點”招牌,設有專門的“便民藥櫃”。當地的農村群眾一齣門就能購藥,甚至足不出戶就可以享受“送藥上門”服務。
據介紹,為規範市場,廣東藥監部門還出臺《農村商店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管理制度》,限定經營方式、經營範圍和經營品種,規定允許經營的40種乙類非處方藥。規範進貨渠道,指定具有資質的藥品批發公司集中採購,統一配送藥品。建立健全試點單位藥品管理制度和購、銷、存臺賬。還對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培訓,派專人到現場講解藥品驗收、養護、陳列、銷售有關知識。准許符合條件的經營者經備案即可銷售,實現全省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全覆蓋,方便農村群眾安全用藥。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人介紹説,將充分發揮協管員、信息員作用,加大對農村乙類非處方藥供應點及農村藥品市場的監督檢查力度,堅決取締農村地區的非法經營和違法違規行為,凈化農村藥品市場。一旦時機成熟,非處方藥供應將在廣東其他山區進一步擴大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