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6日電(記者王敏)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日前聯合下發《關於開展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將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專項行動,全面治理職業危害防治的薄弱環節,切實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
據了解,此次專項行動的治理範圍為工礦商貿領域的生産經營單位。重點是礦山開採、石英砂加工、寶石加工、石材加工、冶煉、水泥製造等生産企業,特別是産生粉塵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業場所。
此次專項行動以督促生産經營單位落實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為主要內容,具體包括:建立並落實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職業健康(衛生)管理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及管理;組織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前職業健康體檢,並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衛生)管理人員、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與教育;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參加工傷保險;淘汰落後,採用先進技術、工藝、材料、設備的情況等14個方面的內容。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和落實職業危害治理責任制,健全工作機制,確定牽頭部門,加強協調與配合,對職業危害嚴重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領域)、重點企業,依法進行治理,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綜合治理局面。要標本兼治,引導、扶持生産經營單位加快技術改造,推進産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淘汰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工藝、設備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