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8月25日電(記者 江毅)隨著四川地震災區災後恢復重建的深入開展,為確保兩年基本完成三年目標任務的實現,四川將在9月底前對災後恢復重建規劃項目作出部分調整。
這是記者24日從四川省政府召開的災後恢復重建規劃項目、基金調整工作會上了解到的。
記者了解到,在這次調整中,災後恢復重建的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規劃範圍和目標任務以及資金總規模和使用管理辦法不會發生改變。調整內容包括五類:一是單項項目建設及投資規模按實際需求進行增減;二是由於地質災害發生等原因無法在原址建設的,可調整建設佈局;三是根據實際需求對同類建設項目進行必要的整合;四是沒有納入災後恢復重建規劃、而現在又確需恢復重建的,或是由於余震造成新的災損需要新增的恢復重建項目,可以作為漏項調整為新增項目;五是在確保完成各類恢復重建任務的前提下,對項目資金安排進行必要的調劑,如已經完工的項目尚有結余資金的,可根據實際,合理調劑到同類項目。
記者在會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四川災後恢復重建項目開工率已超過60%,已有40%的項目完工。其中農房重建完工超過90%,學校重建開工超過90%,醫療衛生設施重建開工接近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