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8月26日電(阮長安、高夏希)據福建省衛生廳25日透露,從10月1日起,高血壓(含中風)、糖尿病等10種門診重大疾病病種全部納入福建各地新農合補償範圍,有條件的地區還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再增加門診重大疾病病種。
這10種門診重大病種分別是:惡性腫瘤化學治療和放射治療(含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異反應治療、精神分裂症治療、慢性心功能不全、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癲癇病、高血壓(含中風)、糖尿病。
在實際生活中,高血壓、糖尿病、尿毒症等部分特殊病種一般不需要住院治療,但需要長期用藥,門診費用較高,給農民造成極大負擔。經過兩年的前期試點,福建將這10類病種納入新農合補償範圍,並從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在全省範圍內推開。
按照福建省參合農民門診統籌補償方法,患上述10種疾病的參保新農合患者,經縣級及縣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明確診斷後,事先向縣新農合經辦機構報告、備案,即可按照相關比例報銷門診費用。在鄉級及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參合患者先支付每次門診醫療費用,保存就診病歷、項目清單和費用發票,年終將本年度的多次門診費用按門診統籌補償方案設定的可補償範圍、補償比例和封頂線予以補償。
按照《福建省2009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要求,福建新農合住院補償最高支付限額要提高到當地農民人均收入6倍以上,縣和縣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補償比例分別提高到60%和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