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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通知要求強力查處集體土地興建商品房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0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9月2日電(記者王立彬)國土資源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採取強力措施,堅決叫停管住佔用農村集體土地興建商品住宅並予以嚴肅查處。

    記者2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國土資源部近日發出關於嚴格建設用地管理、促進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嚴肅查處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新建“小産權房”和高爾夫球場項目用地。各地必須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對在建在售的以新農村建設、村莊改造、農民新居建設和設施農業、觀光農業等名義佔用農村集體土地興建商品住宅,在地方政府統一組織協調下,必須採取強力措施,堅決叫停管住並予以嚴肅查處。

    國土資源部要求各地切實抓好批而未徵土地的處理,在全面清理、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及時制訂批而未徵、徵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盡土地的處理意見和整改方案,並認真抓好落實。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城市建設用地批後實施情況的調查研究,幫助市、縣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國務院批准的2007、2008年度城市建設用地,至今未實施徵地,但各種原因確需對原批准的建設用地區位進行調整的,且擬調整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不突破國務院批准的城市總用地和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民生用地面積不減少的條件下,允許適當調整。

    國土資源部要求加快運行建設用地“批、供、用、補、查”綜合監管平臺,重點對土地利用規劃和計劃執行、土地審批及土地徵收、土地供應、項目用地開發利用等情況進行動態監管,切實預防和防止未批即用、批而未徵、徵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現象的發生。對取得土地後滿2年未動工的建設項目用地,應依照閒置土地的處置政策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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