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3日電(記者崔清新、隋笑飛)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1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的新時期立法工作總體目標。截至今年3月,我國生效的法律已達231部,現存有效的行政法規600多件,地方性法規7000多件。這其中,223部都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即五屆人大以來制定出來的,由如此眾多的法律所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基本形成。
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評價説,我國的立法速度之快為世界所罕見,創造了世界立法史上的奇跡。
從國情出發構建我國法律體系
去年10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高票通過了企業國有資産法。經過十五年立法歷程,這部法律的“破繭而出”使我國數十萬億元國有資産的監管問題實現有法可依,成為世界上第一部專門保護國有資産的法律。
2007年3月,歷時十三年、經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八次審議的物權法終於得以通過,這部法律對國家、集體和私人的物權實行平等保護,同時針對國有財産流失的情況加強對國有財産的保護。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以中國國情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的,外國法律體系中沒有的法律,只要我國現實生活需要,我們就要及時制定,反之,外國法律體系中有的法律,不符合我國的國情和需要,我們不搞。”
從公務員暫行條例到公務員法,從居民身份證條例到居民身份證法,從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到治安管理處罰法……近年來,一部部行政法規經過多年實施後,逐漸上升為國家大法。由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組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步伐不斷加快。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形成過程中還實現了法律手段調整與其他社會手段,如倫理道德、習慣規則、行業自律、市場機制調整的功能區分與銜接,這也有助於更好地發揮法律的作用。
科學與民主提高立法質量
2005年,全國人大將備受各界關注的物權法草案向社會全文公佈,草案公佈後,在40天的時間裏,社會各界就提出意見11543件。針對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等先後召開了100多次座談會,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並就一些專業性較強的問題,專門召開了立法論證會,成為最高立法機關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典範。
事實上,向社會全文公佈徵求意見是我國最高立法機關穩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一項重大舉措。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有多部法律草案向社會全文公佈徵求意見,這種方式已經從最初的“個案”發展成為人大常委會工作的“常態”。
全國人大代表、長期從事有關立法工作的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強華説:“立法工作必須與‘群眾路線’相結合,讓社會公眾有序參與到立法中已經是當前的客觀要求。”
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08年12月28日向社會全文公佈社會保險法草案,廣泛徵求意見,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各界群眾紛紛通過網絡、報刊等媒體和來信提出意見和建議。截至今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共收到有關社會保險法草案的意見47511件。此外,主要門戶網站的網民跟帖達2萬多條,相關博客文章200多篇。
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社會各界對社會保險法草案的關注和提出的建設性意見,從數量和質量上都超過了以往,標誌著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新進展。
“破”、“立”並行
在剛剛結束的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提請審議的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草案中,對計量法等四部法律中有關“投機倒把”的規定予以刪除並作出了修改,這意味著“投機倒把”這一帶有計劃經濟色彩的名詞全面淡出了現有的法律體系。
有評論指出,刪除“投機倒把罪”是法律的進步,立法工作從以前關注的“有法和無法”轉到了“高質量還是低質量的法律”上來。
吳邦國在部署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時指出,要按照黨的十七大精神,在提高立法質量的前提下,一是抓緊制定在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二是集中力量開展法律清理工作,努力在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上邁出決定性步伐。
改革開放以來,到十屆全國人大任期屆滿,以憲法為核心,以涵蓋7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3個層次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形成。
而同時,立法必須堅持立、改、廢相結合。全國人大代表仇中文提出,要在重視法律制定的同時對現行法律進行清理,把法律清理放到與制定新法同等重要的位置。
今年8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對59件法律的141個條文作出修改;兩個月前,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廢止部分法律的決定,廢止了8件法律。這標誌著本次法律清理工作在歷時一年多的艱辛努力後順利完成。這對於最高國家立法機關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保證我國法律體系自身的科學、統一、和諧,對於到2010年如期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