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4日電 1992年10月,在舉世矚目的中共十四大上,江澤民明確提出:中國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國改革開放的步伐由此進一步加快。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們黨在實行改革開放過程中,不斷深化對計劃與市場關係的認識,逐步形成了以市場為取向的經濟體制改革思路。黨的十二大提出了“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原則。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突破了把計劃經濟同商品經濟對立起來的傳統觀點,提出商品經濟是社會經濟發展不可逾越的階段,確認我國社會主義經濟是公有制基礎上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黨的十三大進一步提出,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體制應該是計劃與市場內在統一的體制,新的經濟運行機制,總體上來説應當是“國家調節市場,市場引導企業”的機制。
鄧小平從1979年開始,先後多次提出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1992年初,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明確指出:“計劃經濟不等於社會主義,資本主義也有計劃;市場經濟不等於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也有市場。”這從根本上解除了把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看作屬於社會基本制度範疇的思想束縛。
1992年6月9日,江澤民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上,闡述了他對計劃與市場問題的思考,指出:“充分發展的商品經濟,必然離不開充分發育的完善的市場機制。那種認為市場作用多了,就會走上資本主義道路的擔心,是沒有根據的和不正確的”。關於中國新的經濟體制,江澤民明確提出:“我個人的看法,比較傾向於使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個提法。”這一講話,明確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為中共十四大進一步推進改革開放奠定了思想基礎。
同年10月召開的黨的十四大,作出了三項影響深遠的決策,其中之一就是明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江澤民在大會上的報告中説:“實踐的發展和認識的深化,要求我們明確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利於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産力”。從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目標的重大突破。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將十四大提出的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和原則具體化,明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任務和要求,勾畫了其總體規劃和基本框架。這一決定成為20世紀90年代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的行動綱領。
明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解決了中國改革發展的一個關鍵性問題,是對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的創造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