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3日電(記者 吳晶)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日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近日一些媒體關於部分學校“取消公費研究生”的報道造成了誤解,教育部並未出臺相關規定。
這位負責人指出,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在培養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中,並無“取消公費研究生”或研究生招生不分“計劃內、計劃外”的任何規定。
這位負責人強調,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招收研究生,都必須按照國家計劃控制,在下達的研究生招生規模數內進行,國家下達給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的招生規模數主要包括國家計劃數、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招生數兩部分,其中國家計劃數是指國家財政撥款的部分。
對研究生收取學費,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只能對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招收的各類國家沒有安排財政撥款的研究生收取學費。
這位負責人還説,一些媒體的有關報道屬於對學校確定所招收的研究生是否收取學費的具體做法的誤解。由於國家下達給各校的研究生規模不同,所下達規模數中國家計劃數、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招生數的比例不同,各校都根據本校實際情況,採取了不同的向所招收的研究生收取學費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