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0月9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近日決定加強農村環境保護,明確提出各級政府“一把手”是農村環境保護的第一責任人,須親自抓、負總責,並把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目標責任考核體系。
按照浙江省政府的部署,全省將按照“工作項目化、項目目標化、目標責任化”的要求,把農村環境保護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各鄉鎮和各行政村,明確責任人,明確工作完成時限,嚴格考核、嚴格獎懲。
“要金山銀山,更要綠水青山。”浙江省政府指出,有關部門要抓好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城鄉環保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積極推進農業農村廢棄物循環綜合利用,建立完善農村環境監測體系,加強農村環境質量監測,定期公佈農村環境狀況。
此外,進一步加強農村環保機構隊伍建設,有條件的地區特別是經濟較發達、工業企業較集中、環保監管任務較重的縣市區,要在重點鄉鎮或分片設立環保派出機構,加強基層環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