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10月13日電(記者王猛)為確保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在今年底前完成,吉林省日前決定對地方政府建設規劃項目情況實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列為地方政府領導幹部綜合評價的重要依據:對未能按期完工的縣市,要追究當地政府和主要領導幹部的責任,在衡量地方“一把手”政績的吉林省“發展杯”競賽評比中實行“一票否決”,並從2010年起對該地區新上涉水建設項目實行環保區域限批。
據了解,根據國家環境保護部要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涉及的77個項目要提前一年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建成。目前吉林省已完成77個工業污染治理和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項目中的45個,其餘32個項目在建。
為保證項目進度,吉林省政府責成省環保廳會同有關部門,成立松花江規劃重點項目督查組,將進展緩慢的規劃項目列為督察督辦重點。在現場辦公中,督查組就所發現的問題,與當地政府共同商量加快項目建設的具體措施,同時現場約談當地黨政“一把手”,督促他們根據國家和省裏要求的項目完成時限,合理安排項目建設方案和工期,確保完成建設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