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澳門10月16日電(新華社記者 張家偉)從1999年12月20日澳門特區成立當天第一屆立法會審議通過《回歸法》,到2009年10月9日第三屆立法會最後一次全體會議在爭論聲中通過《聘用外地僱員法》,再到10月16日第四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澳門特區立法會走過了10年曆程。10年間,特區立法會不但與特區政府一起探索如何在基本法框架下完善本地法律體系,其自身也經歷了一個不斷學習以適應回歸後憲制變化的過程。
“一國兩制”下角色轉變
澳門特區第一屆立法會的23名成員中,除了7名行政長官委任議員外,其餘絕大部分成員來自澳葡時期最後一屆立法會。由於回歸前後本地立法機關所處的政治地位及享有的權限有不小的差異,議員們在理解、貫徹和落實基本法方面,就如曾連任三屆立法會主席的曹其真所説,需要一個“較為辛苦的角色定位和思維轉換過程”。
為了從根本上提高立法會的工作效率並保持它在議事程序中的公正性,立法會在回歸初期便通過了一系列決議,制定了相關的議事規則和議員章程,同時還就議員的質詢、公共利益問題辯論、聽證以及接待市民請願、申訴等事項制定了專門的規章。這些基礎性的規章制度為立法會各成員日後履行立法和監督職能提供了必要的法律工具。
有了根本的法律保障,議員們在參與特區法律體系改革的過程中也有了更大的主動性。儘管在基本法框架下,特區政府享有廣泛的提案權,但10年間,立法會也先後推動議員們和顧問團就本地一些重大的社會問題如未成年人保護、打擊傳銷、個人資料保護等進行專門研究。針對其中的許多問題,議員們也在自己能力範圍內提出相應的法案。
立法會的資料顯示,回歸後,本地議員共向立法會提出的10多個法案中,大多數都獲得通過,成為特區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回應了社會訴求。
除了提出法案,議員們也更多更熟練地參與到監督工作中來。10年來一直領導立法會各項工作的曹其真總結説,無論是從議員參與施政方針或公共問題的辯論,還是從議員的口頭、書面質詢及議員發言質量數量看,都顯示了這方面的進步。
10年探索填補法律空白
回歸初期,澳門許多原有的法律已不適應“一國兩制”下澳門社會的發展需求,許多法律空白有待填補。此外,由於回歸前葡語一直是澳門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門使用的唯一正式語言,而本地華人佔總人口95%以上,這使中文立法工作顯得更加迫切。
曹其真介紹説,回歸前中文在法律領域的推廣使用效果無法令人滿意,甚至在當時的立法會內都找不到中文法律顧問。所謂的中文立法實際上僅採用以葡文法律文本為基礎逐字翻譯的方式進行,致使形成的中文文本不僅晦澀難懂,甚至出現語句意義不通的現象。
經過10年的努力,這一情況已有了徹底的改變。通過培養更多的雙語法律人才,目前中文和葡文的立法工作已可同步進行,兩種文本的立法質量也獲得很大的提高。
資料顯示,特區成立10年來,立法會在總共三屆任期內通過了141部法律,真正改變了中文立法薄弱的狀況,同時這些涉及特區各項事務的新法律也填補了特區法律體系的多處空白,有力地推動了社會各方面的發展。
在已通過的這100多部法律中,包括去年年底通過的《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這兩項法律重新修訂了其中一些條款,明晰了兩項選舉中選舉管理委員會的組成、選舉過程中的不法行為等技術性問題。在新的法律指導下,兩項選舉在今年7月和9月順利展開。而在2001年通過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則為澳門特區開放本地博彩業市場創造了有利條件,併為其良性發展奠定了基礎。
繼往開來引入新思維
16日,特區第四屆立法會的29名議員宣誓就職,這些新當選或委派的議員中,有不少已是“久經沙場”的老將,部分是立法界的新面孔。當天作為嘉賓出席就職儀式的曹其真以前輩的身份寄語新一屆的議員們時説,希望由新任和連任議員組成的新一屆立法會能夠繼承舊有的好,並引入新思維,讓特區立法機構在市民心目中留下好印象。
對於過去的三屆任期,曹其真在肯定立法會取得的多項成就的同時,也指出在目前行政主導的體制下,立法與行政之間的工作關係、立法會議席設置以及部分立法會議員雙重身份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仍有待解決,以便將來能夠提升立法會的工作效率及公正形象。
對此,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課程副教授陳卓華表示,立法工作日趨複雜,特區行政機關未來應更加尊重立法會,同時也要考慮在提出法案前主動與議員們進行非正式溝通。
成功連任的議員關翠杏在就職儀式後説,議員們不管是新任的,還是連任的,每個人的工作都需要更上一層樓,這也是整個立法會都需要面對的新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