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10月17日電(記者吳曉穎、葉建平)四川將從今年10月中旬起到2010年10月中旬,在全省範圍內開展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專項督導檢查。
記者17日從四川省教育廳了解到,本次專項督導檢查將採用分級負責、分層進行的方式,由省、各市(州)、縣(市、區)多級專項督導檢查小組共同組成。著力制止和糾正社會反映強烈的中小學存在的違背教育方針、違背青少年身心發展規律的熱點和難點問題,使不規範辦學行為明顯減少,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明顯下降,教育科學管理水平明顯提高。逐步在四川省內建立有利於中小學生全面健康發展,基礎教育科學發展的長效機制。
專項督導檢查主要針對四川省內各市(州)、縣(市、區)政府、教育等相關部門和學校,貫徹落實《意見》、《實施意見》情況。檢查重點在規範中小學校的評價行為、教學行為、招生行為、考試行為、教師行為、宣傳行為六個方面。
為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四川省教育廳對以上六個方面作出明確規定:一是嚴禁層層下達升學指標,並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為標準排名排位,進行獎懲。二是嚴禁隨意增減課程、調整難度和趕超進度。嚴禁佔用節假日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三是嚴禁義務教育學校舉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試和測試,在校設置重點班。嚴禁省級以上示範高中舉辦復讀班。嚴禁普通高中以不正當手段招生、擅自跨市招生。嚴禁違規提前招生。四是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嚴禁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和按照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座位,未經同意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任何學科競賽和考級活動。五是嚴禁教師對學生實行有償家教、有償補課、舉辦或參加各種社會舉辦的補習班、培訓班等。六是嚴禁對高(中)考成績、上線率、升學率及高(中)考狀元進行宣傳炒作。
對督導檢查中發現的不規範辦學行為,督導檢查部門將採取措施從嚴整改。除了對被檢單位和學校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還將追蹤檢查整改落實情況。對違反規定者,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嚴肅查處或由紀檢監察部門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在本次專項督導檢查中,還將充分發揮社會和輿論的監督作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都會設立諮詢投訴電話,電子信箱等,接受社會各方面對中小學不規範辦學行為的舉報並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