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哥本哈根10月24日電(記者吳黎明)中國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汪光燾24日在哥本哈根説,中國全國人大恪盡立法者職守,積極行動應對氣候變化。
當天,來自全球八大工業國和中國、印度等五大發展中國家的120余名代表在哥本哈根舉行會議,探討各國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問題。率領中國代表團與會的汪光燾做主題發言,介紹了中國全國人大在氣候變化方面的立法以及立法檢查方面的情況。
汪光燾説,前不久,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決議,重申了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原則立場和政策措施。決議明確提出,要把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工作作為中國全國人大監督工作的重點之一,加強對有關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中國全國人將按照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要求,嚴格執行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清潔生産促進法、森林法、草原法等相關法律,依法推進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汪光燾説,2006年,中國全國人大批准了明確提出節能減排目標任務要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多次組成檢查組,對確定的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過檢查促進了法律實施和政府工作。中國政府近年來關停了大量小型污染企業,特別是大量小型火電廠。
“我滿懷信心地告訴大家,我們全國人大批准的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規定的單位GDP(國內生産總值)增長能耗下降20%的要求,在一系列法律保障和全國各級人大的監督下一定能實現,”汪光燾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