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10月30日電(記者 梁娟)西安市審計局局長石桂英日前在西安市人大第18次會議所作審計報告顯示,今年1月至8月,西安市審計局審計了15個市級部門的單位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發現應交未交財政收入10197.61萬元;個別部門下屬單位違規出借資金3488萬元;5個部門涉及擠佔挪用專項資金351.71萬元,主要是公務費開支擠佔專項事業費、擅自改變專項資金用途等。
對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清欠專項資金審計發現,企業凈多報拖欠工資12054.98萬元;由於清欠工作涉及單位中大多是停産或半停産企業,管理工作基礎較差,部分主管部門和區縣政府對企業上報的拖欠數額待核實等原因,尚有3267.28萬元財政獎勵及補助性資金滯留在企業主管部門和區縣財政部門。
在對社保基金代理業務審計調查時發現,個別市級單位和區縣滯留醫療保險基金和利息收入2595.21萬元;個別勞動力市場未將代理的養老保險基金637.56萬元,醫療保險基金62.25萬元納入財政專戶管理;開戶銀行少計西安市醫保中心收入專戶利息97.27萬元;個別人才服務中心未及時向參保人發放住房公積金85.87萬元,醫療保險基金個人賬戶返還款112.83萬元。
西安市審計局對政府投資的西安博物館文物庫管工程、市兒童醫院改擴建住院樓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和市“引湑濟黑”調水工程概(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為,多計項目建設成本2723.35萬元;個別項目未公開招標301.55萬元;個別項目超概算810.14萬元。
另據了解,截至2008年底,西安市對財稅部門審計發現,部分非稅收入未按規定及時繳入國庫;基金預算和個別部門的預算編制不夠規範;將應在基金預算支出中列支的養路費支出919萬元列入了一般預算支出,混淆了一般預算支出和基金支出界限;市地稅四個分局違規延緩徵收稅金2991.3萬元。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決定上繳財政或減少財政撥款4.25億元、調整賬目歸還原渠道資金9.69億元,6人受到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