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11月6日電(記者朱薇)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6日對萬州涉黑案作出一審宣判,“80後”雙胞胎黑老大張波、張濤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10萬元,12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1年至13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餘9名非“涉黑”被告人分別被判處6個月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1人宣告緩刑。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以來,孿生兄弟張波、張濤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逐步形成以張波、張濤為組織、領導者,以被告人文傳建、熊德江、劉小剛、陳小春為骨幹成員,以被告人崔浪、譚毅、黃興建等人為參加者,結構較為穩定,基本成員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張波、張濤為強化組織結構,在內部形成一系列不成文的規定,統一配發殺豬刀,利用組織形成的勢力、影響,採取持械滋事等違法手段強行搭賬,與他人合夥在萬州區天城鎮、熊家鎮、董家鎮等地開設流動賭場,獲取非法經濟利益數十萬元,用以發放組織成員工資及其他生活開支,支持組織正常運行;在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過程中,以上被告人在萬州城區、郊區、農村有組織地多次實施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非法拘禁等暴力違法犯罪活動,在萬州轄區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社會生活秩序。
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張波、張濤先後與朱耀武、劉偉、劉華莉等人合夥在萬州區鐘鼓樓街道辦事處、周家壩街道辦事處、天城鎮、熊家鎮等地開設流動賭場,並安排文傳建、熊德江等人在賭場中維持賭場秩序;為維護賭場安全,還安排譚言兵、張元中等人放哨。張波、張濤從其開設的賭場中抽頭漁利,從中獲取非法經濟利益數十萬元。
另查明,被告人張波、張濤等人在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中還實施故意傷害4次,致5人輕傷;故意毀壞他人財物1次,數額較大;非法拘禁1人。
據此,法院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並罰,分別判處張波、張濤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10萬元。文傳建、熊德江等12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分別判處1年至13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李平、平洪偉等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6個月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1人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