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11月14日電(記者文濤)近日,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在全區範圍內再次提高農牧民子女義務教育“三包”經費標準,這是繼1988年第一次提高農牧民子女義務教育“三包”經費標準以來,第8次提高經費標準。
西藏自治區教工委有關負責人介紹,這次提高農牧民子女義務教育“三包”經費標準,小學生每生每學年由原來的1300元提高到1750元,初中生由1450元提高到1850元;邊境縣、鄉小學生每生每學年由原來的1400元提高到1850元,初中生由1550元提高到1950元。這是今年以來第二次提高經費標準,提高幅度為歷次之最,主要增加了學生的伙食費、服裝費、裝備費和學習用品費等,新增支出全部由自治區財政全額安排。
西藏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經費標準的一次次提高,其目的是要確保學生在校能吃飽、穿暖、安心學習,提高農牧民送子女上學的積極性。同時,把黨和國家的關心送到千家萬戶,讓廣大農牧民群眾真正享受到實惠。為此,教育廳嚴格控制“三包”經費開支範圍,對大宗物品實行以縣為單位政府採購制度,專款專用,確保資金用在學生的學習、生活和所需裝備上。
從1985年開始,國家撥出專款對西藏義務教育階段的農牧民子女實行包吃、包住、包學習費用的“三包”政策。西藏分別於1988年、1994年、2001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以及今年1月,提高了“三包”經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