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1月26日電(記者 鞏志宏)記者從河北省衛生廳了解到,對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鄉村醫生,河北省將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2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河北省日前下發的《河北省鄉村醫生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辦法》要求,對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鄉村醫生,凡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並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註冊,在指定村衛生室執業符合補助條件的,按每人每月不低於2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的,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按每人每月不低於3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資金從中央、省、市、縣財政安排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中列支,列入各級財政預算。
這一辦法規定,原則上每個行政村核定1所村衛生室承擔公共衛生服務;服務人口在2000人以內的安排鄉村醫生1名;服務人口超過2000人,或服務半徑超過3公里,可適當增加鄉村醫生名額,但一個行政村最多不超過2人;對暫未設衛生室的行政村,由鄉鎮衛生院或鄰近村衛生室承擔公共衛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