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日電(記者 楊維漢 陳菲)“加強執行申訴信訪處理機制建設,是解決‘執行難’問題的重要內容,是落實司法為民、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的重要體現。”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1日在第十二次清理積案視頻會議上説,執行信訪是人民群眾表達司法需求、尋求司法公正的重要渠道,也是人民法院問需於民、問計於民的重要途徑。加強執行申訴信訪處理機制建設,對於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江必新説,完善執行申訴信訪處理機制,加強執行申訴信訪工作,是解決“執行難”問題的重要舉措,是鞏固清積活動成果的重要措施,是實現執行工作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的重要途徑,是強化執行監督的重要手段。
最高人民法院確立的加強執行申訴信訪工作的目標是:使消極執行得到有效遏制,使濫執行行為得到及時糾正,使執行人員的不良作風和不當行為得到及時矯治,使當事人和執行幹警的矛盾得到及時化解,使當事人的疑慮和誤解得到及時消除。
最高人民法院還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有效執行申訴信訪處理機制十項制度:執行申訴信訪專門機構負責制度;執行申訴信訪流程管理制度;執行申訴信訪案件的統一交辦和督辦制度;執行申訴信訪率的排位通報制度;特殊案件的領導包案制度;重大負面影響案件的責任倒查制度;久拖不執案件的當地調查和現場處理制度;重大、重復信訪案件公開聽證制度;重點地區就地集中辦案制度;無理纏訪、非法鬧訪的依法處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