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12月2日電(記者姜辰蓉)記者從青海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了解到,根據教育部“進一步縮減、調整政策性照顧項目及分值”的規定,青海省從2010年開始,取消部分高考錄取中的加分照顧項目。
據青海省招辦工作人員介紹,取消的加分項目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取消由青海省教育廳評選的“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幹部”;共青團青海省委、青海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青海省教育廳、青海省學生聯合會評選的“全省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共青團青海省委評選的“全省優秀共青團幹部、優秀共青團員”稱號獲得者增加10分的照顧加分項目;二是取消“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和“高中階段參加青海省運動會、青海省中學生運動會個人項目前六名、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增加10分的照顧加分項目。
青海省招委會還要求各地要加強普通高考政策宣傳工作,同時加大對享受照顧條件考生的資格審核、審查、公示力度,確保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公平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