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2月9日電(記者朱旭東)在國家公佈的307種基本藥物目錄基礎上,考慮到江蘇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基層醫療機構及百姓的用藥習慣,江蘇增補292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使江蘇的基本藥物達599種。
為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江蘇省日前專門開辦全省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培訓班,對《江蘇省2009年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進行詳細解説。江蘇省衛生廳社婦處處長沈志洪説,建立基本藥物制度,目的是從根本上改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藥補醫”的狀況,有效解決藥價虛高問題,促進合理用藥。
據了解,通過省轄市推薦、省政府確定,江蘇共確定37個縣(市區)作為首批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地區,今年12月底前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並實行零差率銷售。江蘇省要求省內各地都要對照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江蘇增補目錄,認真清理目錄外的藥品,逐步停止採購目錄外藥品,嚴格控制藥品庫存數量,確保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正式實施45天后,全部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江蘇增補目錄內的藥品,同時不再使用其他藥品。少數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藥,可由基層醫療機構通過與其建立雙向轉診關係的二、三級醫院提供。
基層醫療機構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後,形成的“收入缺口”江蘇省將實行財政補償。目前,江蘇省正抓緊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和醫務人員平均工資標準,在此基礎上核定財政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