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2月9日電(記者陸文軍)上海市政府9日公佈了《關於促進上海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未來上海不但將全面扶持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還將加大新能源汽車採購、示範、應用的範圍,未來3年內,上海將有4000至5000輛各類新能源汽車服務於公共領域。
記者從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了解到,為了推進新能源汽車領域的高新技術産業化進程,上海將對研發、生産、服務於新能源汽車産業的企業實施不同程度的補貼。
如整車、關鍵零部件生産企業,研發“電池、電機、電控”關鍵技術企業,以及建設新能源汽車公共監測、服務平臺的企業,都可獲得不同程度的資金補貼支持。
此外,上海將鼓勵和支持國有企業等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並積極支持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單位申請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財政補助資金。3年內,至少有4000至5000輛新能源汽車,服務於這些公共領域。
記者還了解到,對於建設充電站等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的企業單位,政府將予以總額不超過20%的補貼,上限可達300萬元。
新能源汽車使用的電池成本較高,成為阻礙産業發展、産品推廣的瓶頸之一。為此,上海還將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車的電池租賃機制,全面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對於從事此類電池租賃服務的企業,最高可享受三年貸款貼息支持。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有關負責人還透露,目前上海關於鼓勵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優惠政策,仍在制定細化的過程中,將在不久以後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