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2月23日電(記者 王駿勇)江蘇嚴控酒後駕車又出“重拳”:將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納入個人徵信體系,凡酒後駕駛被查處或酒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均列入個人信用記錄報告,作為政府部門、銀行等機構辦理個人相關事宜及用人單位招聘、個人晉陞等過程的參考依據。
這是江蘇省文明辦、監察廳、公安廳等部門日前聯合出臺的查禁酒後駕車“六大硬招”之一。為鞏固查禁酒後駕駛行為整治成效,江蘇專門制定查禁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長效機制,在公務員酒後駕駛懲戒、酒後駕駛違法信息共享以及代駕服務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
在嚴厲打擊酒後駕車行為同時,江蘇將開展“禁止酒後駕駛”主題宣傳日活動,將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的前一日及6月30日確定為“珍愛生命、請勿酒後駕駛”主題宣傳日,同時積極協調相關行業協會與賓館、飯店、酒吧、KTV等餐飲娛樂行業簽訂協議,明確經營者承擔勸阻酒後駕駛的義務。
江蘇每週將組織市、縣兩級公安交巡警部門開展2次以上區域性集中整治行動。為減少事故發生,江蘇還將在全省範圍內推廣“代管、代駕、代送”三代服務措施,鼓勵大型餐飲娛樂企業或其他社會組織組建代駕隊伍。建立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信息共享機制,完善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信息庫,並定期通過媒體曝光。
此外,酒後駕車等行為還將納入文明單位測評考核。凡單位員工酒後駕駛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社會影響的,在申報精神文明創建先進單位評比中將“一票否決”,取消該單位本年度評選資格。
據悉,自7月1日以來,江蘇共查處酒後駕駛3萬餘起,其中醉酒駕駛3354起,已暫扣駕駛證27300本,拘留2839人,因酒後駕駛引發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了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