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月14日電(記者卜雲彤 侯建森)為充分發揮金融業在國際旅遊島建設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優化金融環境,提升金融業競爭力,海南省將設立專項資金、優化服務環境,促進金融業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實現經濟與金融共同繁榮。
國務院近日發佈《關於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海南要加快發展金融保險業,鼓勵金融機構調整和優化網點佈局,完善服務設施;推動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改善結算環境;完善外匯支付環境,開展居民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推動建設農村商業銀行等地方性金融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旅遊企業上市融資;鼓勵保險機構創新旅遊保險産品;探索開展離岸金融業務試點。
14日,海南省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海南省支持金融業發展暫行辦法》。《辦法》提出,海南省將重點支持在完善地方金融組織體系、推進重大項目實施、緩解“三農”及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強化保險保障功能、優化金融服務和改革創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金融機構和金融管理部門,以推動金融業發展。
當前海南金融業發展正處於建省以來的最好時期。首先,銀行機構信貸投放大幅增加,截至12月末,海南省銀行機構貸款餘額1940.86億元,同比增長40.13%;其次,資本市場持續向好,海峽股份的上市結束了海南7年沒有新增上市公司的局面,並且海膠集團、康芝藥業和先鋒醫藥的上市申請已經得到中國證監會的受理;第三,保險業快速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深入開展,小額保險全面啟動,農業防災減災體系正在逐步建立;第四,農村信用社經營改革取得新進展,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不斷完善。
但當前海南省金融業發展仍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首先,金融組織架構體系不完善,金融服務不充分,目前,海南省沒有城市商業銀行、信託租賃公司等機構,基金公司、期貨公司和擔保公司實力薄弱;其次,金融資源配置不合理,縣域金融供給不足,“三農”和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第三,融資渠道不夠寬,融資仍然主要靠銀行;第四,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沉重;第五,支持金融業發展的政策不完善。
《辦法》提出,下一步海南省每年將安排專項資金用於支持金融業發展,並視當年財力逐年增加。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引進金融機構完善組織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增加信貸投放、支持縣域金融農村信貸、支持中小企業融資、支持企業上市、鼓勵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獎勵對海南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大、經營業績突出的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及其管理團隊。
另外,海南省還將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並在金融機構引進人才方面給予便利,以優化服務環境,促進金融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