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個關鍵環節” 鞏固學習實踐成效
——審計署建立健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長效機制
新華社北京1月18日電(記者張曉松)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審計署開展了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並在活動中高度重視建立健全學習實踐長效機制,突出制度的建立、制度的執行、制度執行的檢查考核、制度執行的問責四個關鍵環節,達到了鞏固學習實踐活動成效的目的。
狠抓制度的建立健全
制定《審計署2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是審計署將學習科學發展觀成果轉化為實現審計工作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
規劃系統總結了改革開放30年和審計機關成立25年來的經驗,強調以科學發展觀為審計工作的靈魂和指南,要求審計人員樹立科學的審計理念,充分發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
規劃明確提出,審計工作的總體目標是“推進法治、維護民生、推動改革、促進發展”,主要任務是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保障國家利益、推進民主法治、促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在此基礎上,規劃對各項審計工作提出了具體目標要求。
為保障審計機關依法規範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審計署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做好審計法實施條例修訂和經濟責任審計條例制定工作,著手完善國家審計準則體系,構建國家審計指南體系,制定審計項目審理工作辦法及相關操作規範,從而建立了中國特色審計業務制度體系。
此外,審計署黨組一直將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視為保證審計工作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自學習實踐活動開展以來,審計署草擬完成了多項內部管理制度,涉及學習制度、幹部人事管理、審計紀律、預算管理、派出機構管理等多個方面。
狠抓制度的執行
為貫徹落實五年發展規劃,審計署分別制定了2008至2012年審計法律規範建設規劃、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審計科研工作規劃等5個子規劃,所屬各單位分別制定了具體落實措施並報送辦公廳監督執行。
審計署在學習實踐活動中發現,對地方審計機關業務指導工作比較薄弱,立即加強相關管理工作,制定了《審計署關於2009年對地方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對地方審計機關財政審計、金融審計、企業審計、經濟責任審計、資源環境審計、涉外審計,以及隊伍建設、信息化建設、業務管理等諸多方面進行了具體指導。
為加強對基層工作的指導,審計署規定,署黨組成員和署領導至少確定一個省級審計廳(局)、一個市級審計機關和一個縣級審計機關作為聯絡點,每年要拿出2個月左右的時間到地方和基層開展調研。
為抓好審計項目管理,審計署著手建立審計項目備選庫基本框架,初步建立經濟責任審計對象資料庫,切實加強了對審計項目執行過程的經費控制。
為抓好派出機構管理,審計署重點對特派辦基本建設、固定資産購置等加強了管理,對個別單位存在的違規問題和不規範做法,進行了全面檢查和認真處理。
為抓好幹部人事管理,審計署強化了民主推薦工作,加大了幹部交流力度。
狠抓制度執行的檢查考核
學習實踐活動結束後,審計署堅持每季度對各單位學習實踐活動整改情況進行檢查,並把完善機制制度情況和執行制度情況作為最重要的檢查內容,要求各單位認真總結在整改過程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和經驗,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堅持下去。
為檢查五年規劃及相關具體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審計署黨組要求署機關各單位、各派出機構從2009年起,在每年年底的年度工作總結中,專門反映全年落實五年規劃及其具體措施的情況。
評比、考核是推動業務管理制度執行的有效措施。為此,審計署適時修訂了審計署優秀審計項目評比辦法,進一步完善了評選標準和方式,並根據新辦法組織了優秀審計項目的評選。
為建立健全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進一步激發黨支部工作活力,審計署在學習實踐活動中修訂了《審計署機關先進黨支部評選辦法》,在對各個申報先進的黨支部進行現場考核計分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大會演講、與會代表投票推選等環節。
審計署還力求通過審計公開來監督制度的執行,進一步加大了審計結果公告力度,並開始在署內公開審計署下屬各部門預算,向署各單位通報項目經費預算執行和檢查情況。
狠抓制度執行的問責
為了狠抓制度執行的問責,審計署重點加強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自查和檢查工作,除要求各單位每年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自查外,還將幹部選拔任用或聘任聘用,基本建設和重大、重要財務收支等情況列為巡視檢查內容。
為增強制度執行的責任意識,審計署制定了《審計署審計項目質量責任追究辦法》,通過這個辦法明確了審計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目前正在制定《違反審計法律法規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和《審計署貫徹落實問責規定的具體意見》。
去年以來,審計署對個別下屬單位存在的違紀違規事項進行了嚴肅的查處。如針對長沙特派辦建設職工住房中存在的違規問題,給予主要責任人、該辦原黨組書記、特派員降級處分,辦新老班子成員不得入住新房。針對6個特派辦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逐辦進行班子集體誡勉談話,並要求在職全體幹部限時清退違規所發津補貼。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西安辦原主要負責人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