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月23日電(記者湯計、勿日汗)在過去一年裏,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檢察機關加強對困難群眾和困難群體的司法保護,積極推進對生活確有困難的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工作,協調有關方面解決被害人、上訪人生活救濟、社會保險、補償返還等資金248萬餘元。
這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邢寶玉在呼和浩特召開的自治區第十一屆人大三次會議上披露的消息。
邢寶玉介紹,2009年全區檢察機關共立案審查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保險糾紛等方面的民事申訴案件92件,及時執行已作出復查處理決定的刑事申訴案件65件,辦理刑事賠償案件9件。加強對人權的司法保障,嚴肅查辦利用職權實施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等侵權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2人。
同時,開通12309舉報電話,完善檢察長接待日制度,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積極採取下訪巡訪、預約接待,探索設立檢察聯絡員、開通民生服務熱線等方式,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
邢寶玉説,2009年,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檢察機關還抓住關係民生的突出問題加大法律監督力度,嚴肅查辦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徵地拆遷、移民補償、搶險救災、醫療衛生、招生考試等涉及民生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89件、114人。積極參加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等活動,批准逮捕制售偽劣産品、假藥、有毒有害和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等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犯罪嫌疑人97人,起訴96人。嚴厲打擊涉案金額巨大、人數眾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經營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批准逮捕91人,起訴81人。依法介入重大責任事故調查,嚴肅查辦嚴重失職瀆職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