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6日電(記者 林紅梅)為了貫徹落實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促進西藏民航事業的進一步發展,中國民航局出臺了《關於促進西藏民航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採取六大措施,集中全行業力量,促進西藏民航事業的發展。
中國民航局局長李家祥26日介紹,這六大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完善機場佈局,提高服務能力。加快那曲機場前期工作,使西藏所有地、市都有運輸機場布點;研究確定重點縣域小型運輸機場和通用機場的佈局規劃,逐步擴大民航的服務範圍,使絕大多數西藏人民能夠享受到航空運輸服務。
二是加快設施建設,提高保障能力。加快拉薩貢嘎機場飛行區改造及配套工程的建設,儘快完成昌都邦達機場改擴建、阿裏昆沙機場新建和日喀則機場軍民合用改造工程,加快林芝米林機場改擴建的前期工作進度,完善各機場的助航燈光系統,滿足夜航要求;近期加快那曲機場建設,遠期進行重點縣域小型運輸機場和通用機場的建設;在西藏重要運輸機場建設航油儲運設施,完善所有機場的航油供應保障機制;近期購置高原型直升機用於應急救援,遠期逐步建成完善的航空應急救援體系。
三是增加航線航班,提高通達能力。鼓勵和引導航空公司增加國內其他機場(含港澳臺)至西藏的航線航班,並優先安排時刻。對新開至西藏的獨飛航線,視情給予二至三年的市場培育期保護,並視市場需求及經營情況適當延長保護期;鼓勵中外航空公司開闢連接西藏的國際航線;鼓勵有條件的航空公司在拉薩等機場設立基地。
四是抓緊機型選擇,提高飛行能力。積極協調有關飛機製造商,研發和提供高原型飛機;鼓勵航空公司通過改裝或引進高原型飛機增加高原運輸飛機數量。
五是加大投資力度。繼續對西藏機場建設項目給予全額資金支持,優先安排西藏機場建設項目資金;加快拉薩至成都平行航路、西藏地區ADS-B(衛星導航)相關設施以及區內空管設施的建設;加大空管新技術的應用力度;加大對航油及應急救援等保障設施的投資力度;加大機場虧損補貼力度,建立穩定的長效補貼機制;加大航線運營補貼力度,對自帶航油的航班給予適當補貼;加大飛機改裝補貼力度,對航空公司為適應高原飛行而發生的飛機改裝費用,民航局將給予一定的資金補貼。
六是加強西藏民航職工隊伍建設,積極培養當地民航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選拔內地民航企事業單位的優秀員工和業務骨幹赴藏開展對口援助工作。
李家祥表示,西藏民航近年來發展十分迅速,已經連續保障西藏航線安全飛行44週年。目前,已經初步形成了以拉薩貢嘎機場為幹線,以昌都、林芝機場為支線的機場結構,航線總數由9條增加到16條。西藏民航2008年對西藏GDP的貢獻達到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