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最新的黨風廉政建設問卷調查顯示,自全省各地農村普遍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後,近八成的農民群眾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表示滿意或認可。
截至去年11月,浙江省3萬多個行政村,村村建立了村務監督委員會,實現了村級監督組織“全覆蓋”。目前,以村黨組織為領導核心,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為決策機構,以村民委員會為管理執行機構,以村務監督委員會為監督機構的村民自治組織體系基本建成。
近年來,農村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不斷加快。同時,村民代表會議在日常村務中的缺位,致使日常村務缺少有效監督,特別是因村財務不公開、決策不民主、管理無規章引發的村民上訪事件不斷發生。
如何強化基層自治組織的監督,將事後查處監督與事中、事前預防監督相結合,浙江省部分市縣從基層實際出發,著手探索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職責是監督村務及財務公開情況,審核村裏財務報賬憑證,必要時還可建議召開村民代表會議。
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村“兩委”工作,及時發現村務工作中的差錯和問題並啟動糾錯程序,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監委會成員為村民答疑解惑、消除村民對“村官”和村務的誤解,搭建起幹群對話的平臺和橋梁。(記者 黃慶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