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2月16日電(記者 梁鋼華)記者從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獲悉,繼深圳之後,廣州近日被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開展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這標誌著國家部署提出的“形成以廣州-深圳-香港為主軸的區域創新佈局”戰略目標正逐步變為現實。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自主創新戰略,加快建立、完善各具特色和優勢的區域創新體系,深圳在2008年啟動創建全國首個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在此基礎上,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部署了第二批16個城市開展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其中廣州市成為試點城市之一。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人表示,廣州、深圳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的建設,將為廣東省實現國務院批復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所提出一系列目標,特別是“形成以廣州-深圳-香港為主軸的區域創新佈局”的戰略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據悉,創新型城市是指創新體系健全、要素集聚、基礎條件好、效率高、效益好、支撐引領強、輻射示範範圍廣的城市。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試點城市自主創新基礎能力建設的投入,促進科技、教育、人才等計劃向試點城市傾斜,鼓勵試點城市“先行先試”,為全國探索中國特色創新型國家建設道路提供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