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2月23日電(記者 林艷興)江西省財政廳日前下達2009年度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業務補助資金6160萬元,資助63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
據江西省財政廳介紹,這筆補助資金採取無償資助方式。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的單筆貸款擔保額在800萬元以下、擔保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的貸款擔保業務,按照不超過擔保總額的1%給予資助。
為幫助中小企業渡過國際金融危機難關,鼓勵信用擔保機構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2008年底江西省決定財政出資對“具有一定規模、管理規範、風險控制能力較強”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給予一定比例的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