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佈一批拐賣婦女兒童典型案例
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記者鄒偉、周英峰)自2009年12月公安部部署開展社會治安“冬季行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持續加大打擊、解救力度,共偵破拐賣兒童案件229起,拐賣婦女案件398起,組織未成年人、殘疾人違法犯罪案318起;共打掉121個犯罪團夥,抓獲在逃人員182人,解救被拐婦女兒童1084名。
24日,公安部公佈了一批拐賣婦女兒童典型案例。
北京市公安機關偵破“2010·1·19”拐賣兒童案
2010年1月19日,北京市海淀區四頃地村2歲男童彭金川在暫住地附近失蹤,經調取監控錄像發現,該兒童被一名男子用大衣裹住後坐上另一名男子的三輪車逃離現場。
案發後,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會同朝陽分局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專案組連夜調取了案發現場沿途的多處監控錄像,迅速查明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動軌跡。經摸排調查工作,于1月27日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男,40歲,河北省邯鄲市人,1997年因拐賣婦女、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劉某某(男,40歲,湖南省常德市人)抓獲。根據犯罪嫌疑人供述,專案組迅速前往河北省邯鄲市,將涉嫌介紹、收買被拐兒童的犯罪嫌疑人紀某某(男,47歲,河北省邯鄲市人,2000年因拐賣婦女、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等4人抓獲,並在收買人家中成功解救被拐兒童彭金川。
此外,專案組在河北工作期間,抓獲了3名從雲南收買嬰兒至邯鄲販賣的犯罪嫌疑人,當場解救被拐嬰兒1名。
貴陽市公安機關成功偵破“5·09”特大拐賣婦女案
近年來,貴州省貴陽市連續發生百餘起拐賣婦女賣為人妻案件。犯罪分子在貴陽市火車站、客車站、紫林庵勞務市場等複雜場所物色農村年輕婦女或中學生,以幫助介紹工作為名,將她們拐騙至貴陽市城鄉接合部的出租屋內,先安排她們做“串珠子”“包裝茶葉”等工作,爾後再以外出進貨為名,將她們拐賣至山西、安徽等省偏僻農村賣為人妻。
公安部“打拐辦”將此案列為部督案件進行督辦。專案組經過連續奮戰,轉戰全國各地,截至2010年1月10日,共解救被拐婦女126名,抓獲犯罪嫌疑人35名,成功破獲此特大拐賣婦女案。
重慶市公安機關偵破一起14年前拐賣兒童案件
1996年10月6日,重慶市銅梁縣周富亮的兒子周小華在院子裏玩耍時失蹤,周隨即報案。接到報案後,銅梁縣公安局調查走訪後立案偵查,並採集了周富亮的血樣檢驗DNA備查。
2009年4月,全國“打拐”專項行動開展後,銅梁縣公安局開展了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宣傳,公佈了舉報電話。7月20日,銅梁縣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發現慶隆鄉范某某于1996年收養了一名被拐男孩,取名范好學。公安機關隨即採集了該男孩的DNA信息。2010年1月11日,范好學與周富亮夫婦的DNA信息比中。
經查,1996年10月6日18時許,犯罪嫌疑人鄧某某(男,銅梁縣人,有扒竊前科,于2006年死亡)路過案發現場時,發現周小華在單獨玩耍,於是將周盜走,後以500元的價格賣給了在銅梁縣北門車站等車的范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