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2月25日電(記者連振祥)甘肅省日前確定了2010年的立法計劃:將進行77項地方法規和政府規章的立、改、廢和調研。這項立法計劃緊密圍繞甘肅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進行,涉及就業、生態、農業綜合開發等諸多方面。
記者從甘肅省政府辦公廳了解到,2010年的立法計劃,是甘肅省政府與甘肅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共同研究確定的,甘肅省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日前討論通過了這項立法計劃,下發各部門實施。
在甘肅今年的立法計劃中,地方性法規類,出臺、修訂和廢止項目的有8項,預備和調研的項目有37項。省級政府規章類,出臺、修訂和廢止的項目有8項,預備和調研的有24項。
甘肅省要求,在起草和審查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的過程中,相關部門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全面掌握第一手資料,切實做到情況明、問題清、數字準。要採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等多種形式,通過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使立法進程民主化、公開化、科學化,確保出臺的法規、規章能夠充分體現公眾意願,切實維護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