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周婷玉、鄒聲文)記者從剛剛閉幕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獲悉,我國有關部門提出,將繼續加大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培育力度,力爭在未來三年內在全國再設立1300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請研究處理有關審議意見的函和國務院辦公廳要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認真研究,提出了改進工作的措施。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將國務院辦公廳轉報來的發展改革委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印發給了常委會組成人員。
就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的有關積極探索研究涉農貸款擔保的問題,發展改革委的報告表示,按照中央的部署,有關部門將繼續加大對農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除再設立1300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外,還包括以下內容:一是積極探索研究解決涉農貸款擔保問題,逐步搭建由“農業貸款、農業投資、農業擔保、農業投資基金、農村信用建設、農業保險、農村金融改革綜合實驗區”等構成的農村金融服務平臺。二是加快推動農村金融産品服務和方式創新,力爭在涉農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等重點試點産品上率先取得突破,繼續推動涉農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工作;同時,督促和引導金融機構落實相關政策要求,做好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林業發展的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