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五十一)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教育大計,教師為本。有好的教師,才有好的教育。保障教師地位,維護教師權益,提高教師待遇,使教師成為受人尊重的職業。嚴格教師資質,提升教師素質,努力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倡導教育家辦學。創造有利條件,鼓勵教師和校長在實踐中大膽探索,創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學特色和辦學風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大力表彰和宣傳模範教師的先進事跡。國家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設立榮譽稱號。
(五十二)加強師德建設。加強教師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增強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教師要關愛學生,嚴謹篤學,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教育感染學生,做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聘任(聘用)和評價的首要內容。採取綜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形成良好學術道德和學術風氣,克服學術浮躁,查處學術不端行為。
(五十三)提高教師業務水平。完善培養培訓體系,做好培養培訓規劃,優化隊伍結構,提高教師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通過研修培訓、學術交流、項目資助等方式,培養教育教學骨幹、“雙師型”教師、學術帶頭人和校長,造就一批教學名師和學科領軍人才。
以農村教師為重點,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創新和完善農村教師補充機制。積極推進師範生免費教育,進一步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從教。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完善代償機制,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農村學校當教師。完善教師培訓制度,將教師培訓經費列入政府預算,對中小學教師實行每五年一週期的全員培訓。加強中小學校長培訓,重視班主任和輔導員培訓。加強教師教育,深化教師教育改革,創新培養模式,增強實習實踐環節,強化師德修養和教學能力訓練,提高教師培養質量。
以“雙師型”教師為重點,加強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加大職業院校教師培養培訓力度。依託相關高等學校和大中型企業,共建“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完善教師定期到企業實踐制度。完善相關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實踐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擔任專兼職教師,提高持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教師比例。
以中青年教師和創新團隊為重點,建設高素質的高校教師隊伍。大力提高高校教師教學水平、科研創新和社會服務能力。促進跨學科、跨單位合作,形成高水平教學和科研創新團隊。創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引導教師潛心教學科研,鼓勵中青年優秀教師脫穎而出。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長江學者獎勵和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等項目,為高校集聚具有國際影響的學科領軍人才。
(五十四)提高教師地位待遇。不斷改善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吸引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依法保證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在工資、職務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完善津補貼標準,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制定教師住房優惠政策。建設農村邊遠艱苦地區學校教師週轉宿舍。落實和完善教師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政策。國家對在農村地區長期從教、貢獻突出的教師給予獎勵。
(五十五)健全教師管理制度。完善並嚴格實施教師準入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國家制定教師資格標準,明確教師任職學歷標準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師資格證書定期登記制度。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資格認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按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中小學教師招聘錄用、職務(職稱)評聘、流動調配等職能。
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編制標準,對農村邊遠地區實行傾斜政策。制定高等學校、幼兒園教師編制標準。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在中小學設置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探索在職業院校設置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加強學校崗位管理,創新聘用方式,完善激勵機制,激發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流動機制。城鎮中小學教師在評聘高級職務(職稱)時,原則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加強教師管理,完善教師退出機制。制定校長任職資格標準,促進校長專業化,提高校長管理水平。推行校長職級制。
第十八章 保障經費投入
(五十六)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投入是支撐國家長遠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投資,是教育事業的物質基礎,是公共財政的重要職能。要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各級政府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統籌各項收入,把教育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予以優先保障。嚴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規規定,年初預算和預算執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體現法定增長要求,保證財政教育撥款增長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並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按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3%足額徵收教育費附加,專項用於教育事業。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産總值比例,2012年達到4%。
社會投入是教育投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調動全社會辦教育積極性,擴大社會資源進入教育途徑,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財政、稅收、金融和土地等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捐資助學、出資辦學。完善非義務教育培養成本分擔機制,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培養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調整學費標準。完善捐贈教育激勵機制,落實個人教育捐贈支出在所得稅前全額扣除政策。
(五十七)完善投入機制。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務職責,完善各級教育經費投入機制,保障學校辦學經費的穩定來源和增長。各地根據國家辦學條件基本標準和教育教學基本需要,制定並逐步提高區域內各級學校生均經費基本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
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範圍,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的投入體制。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提高保障水平。儘快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債務。
非義務教育實行以政府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成本的投入機制。學前教育實行政府投入、社會舉辦者投入、家庭合理負擔的投入機制。普通高中實行以財政投入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經費為輔的體制。隨著財力增強,逐步提高高中階段教育財政投入水平。中等職業教育實行政府、行業和企業及其他社會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籌集經費投入的機制。高等教育實行以舉辦者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成本、學校設立基金接受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制。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高等教育發展予以扶持。
進一步加大農村、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教育投入。中央財政通過加大轉移支付,支持農村欠發達地區和民族地區教育事業發展,加強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解決突出問題。
健全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各地根據學前教育普及程度和發展情況,逐步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和城鎮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學前教育予以資助。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改善中小學學生營養狀況。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完善助學貸款體制機制。推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完善研究生資助政策,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建立國家獎助學金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五十八)加強經費管理。堅持依法理財,嚴格執行國家財政資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財經紀律。建立科學化精細化預算管理機制,科學編制預算,提高預算執行效率。設立高等教育撥款諮詢委員會,增強經費分配的科學性。加強學校財務會計制度建設,完善經費使用內部稽核和內部控制制度。在高等學校試行設立總會計師職務,提升經費使用和資産管理專業化水平。公辦高等學校總會計師由政府委派。加強經費使用監督,強化重大建設項目和經費使用全過程的審計,確保經費使用規範、安全、有效。建立並不斷完善教育經費基礎信息庫,提升經費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經費使用績效評價制度,加強重大項目經費使用考評。加強學校國有資産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國有資産配置、使用、處置管理制度,防止國有資産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完善學校收費管理辦法,規範學校收費行為和收費資金使用管理。堅持勤儉辦學,嚴禁鋪張浪費,建設節約型學校。
第十九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進程
(五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信息技術對教育發展具有革命性影響,必須予以高度重視。把教育信息化納入國家信息化發展整體戰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網絡。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各級各類學校的數字化教育服務體系,促進教育內容、教學手段和方法現代化。充分利用優質資源和先進技術,創新運行機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現有資源,構建先進、高效、實用的數字化教育基礎設施。加快終端設施普及,推進數字化校園建設,實現多種方式接入互聯網。重點加強農村學校信息基礎建設,縮小城鄉數字化差距。加快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中國教育衛星寬帶傳輸網升級換代。制定教育信息化基本標準,促進信息系統互聯互通。
(六十)加強優質教育資源開發與應用。加強網絡教學資源庫建設。引進國際優質數字化教學資源。開發網絡學習課程。建立數字圖書館和虛擬實驗室。建立開放靈活的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促進優質教育資源普及共享。創新網絡教學模式,開展高質量高水平遠程學歷教育。繼續推進農村中小學遠程教育,使農村和邊遠地區師生能夠享受優質教育資源。
強化信息技術應用。提高教師應用信息技術水平,更新教學觀念,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果。鼓勵學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動學習、自主學習,增強運用信息技術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術普及和應用。
(六十一)構建國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制定學校基礎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學校管理信息化進程,促進學校管理標準化、規範化。推進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積累基礎資料,掌握總體狀況,加強動態監測,提高管理效率。整合各級各類教育管理資源,搭建國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臺,為宏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為社會公眾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斷提高教育管理現代化水平。
第二十章 推進依法治教
(六十二)完善教育法律體系。按照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設進程,形成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法律體系。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修訂職業教育法、教育法、學位條例、高等教育法、教師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制定有關考試、學校、終身學習、學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強教育行政法規建設。各地根據當地實際,制定促進本地區教育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六十三)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各級政府要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職責。探索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落實教育行政執法責任制,及時查處違反教育法律法規、侵害受教育者權益、擾亂教育秩序等行為,依法維護學校、學生、教師、校長和舉辦者的權益。完善教育信息公開制度,保障公眾對教育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六十四)大力推進依法治校。學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規定的學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尊重教師權利,加強教師管理。保障學生的受教育權,對學生實施的獎勵與處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則。健全符合法治原則的教育救濟制度。
開展普法教育。不斷提高師生法律素質和公民意識。教育學生遵守公共生活秩序,知法守法。教師要自覺加強法律修養,做遵紀守法的楷模。
(六十五)完善督導制度和監督問責機制。制定教育督導條例,進一步健全教育督導制度。建立相對獨立的教育督導機構,獨立行使督導職能。健全國家督學制度,建設專職督導隊伍。堅持督政與督學並重、監督與指導並重。加強義務教育督導檢查,開展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督導檢查。強化對政府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的督導檢查。建立督導檢查結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嚴格落實問責制。主動接受和積極配合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教育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及司法機關的司法監督。建立健全層級監督機制。加強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強化社會監督。
第二十一章 重大項目和改革試點
(六十六)組織實施重大項目。2010-2012年,圍繞教育改革發展戰略目標,著眼于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以加強薄弱環節和關鍵領域為重點,完善機制,組織實施一批重大工程。
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合理佈局。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集中開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實現城鄉中小學校舍安全達標;改造小學和初中薄弱學校,逐步使義務教育學校師資、教學儀器設備、圖書、體育場地基本達標;改擴建勞務輸出大省和特殊困難地區農村學校寄宿設施,改善農村學生特別是留守兒童寄宿條件,基本滿足需要。
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工程。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吸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加強農村中小學薄弱學科教師隊伍建設,重點培養和補充一批邊遠貧困地區和革命老區急需緊缺教師;對義務教育教師進行全員培訓,組織校長研修培訓;對專科學歷以下小學教師進行學歷提高教育,使全國小學教師學歷逐步達到專科以上水平。
農村學前教育推進工程。支持辦好現有的鄉鎮和村幼兒園;重點支持中西部貧困地區充分利用小學富餘校舍和社會資源,改擴建或新建鄉鎮和村幼兒園;對農村幼兒園園長和骨幹教師進行培訓。
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支持建設一批職業教育實訓基地,提升職業教育實踐教學水平;完成一大批“雙師型”教師培訓,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實踐經驗和技能的專兼職教師;支持一批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示範校和優質特色校建設,支持高等職業教育示範校建設;支持一批示範性職業教育集團學校建設,促進優質資源開放共享。
高等教育質量提升工程。實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加強中西部地方高校優勢學科和師資隊伍建設;實施東部高校對口支援中西部高校計劃,加大對中西部高校的扶持力度;支持建設一批高等學校産學研基地;實施基礎學科和應用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繼續實施“985工程”和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繼續實施“211工程”和啟動特色重點學科項目;繼續實施“高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和“高校高層次創新人才計劃”。
民族教育發展工程。鞏固民族地區“普九”成果,支持邊境縣和民族自治地方貧困縣實現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重點扶持和培養一批邊疆民族地區緊缺教師人才;加強對民族地區中小學和幼兒園雙語教師培訓;加快民族地區高中階段教育發展,啟動內地中職班,支持教育基礎薄弱縣改擴建、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支持民族學院(大學)建設。
特殊教育發展工程。改擴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學校,使地市和30萬人口以上縣、殘疾兒童較多縣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為現有特殊教育學校添置必要的教學、生活和康復訓練設施,改善辦學條件;對特殊教育教師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程。啟動民族地區、貧困地區農村小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免除中等職業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學費;把普通高中學生和研究生納入國家助學體系。
國家教育信息化工程。提高中小學每百名學生擁有計算機臺數,逐步實現中小學每個班級均能開展多媒體教學;建設有效共享的覆蓋各級各類教育的國家數字化教學資源庫和公共服務平臺;基本建成較完備的國家級和省級教育基礎信息庫以及教育質量、學生流動、資源配置和畢業生就業狀況等監測分析系統。
教育國際交流合作工程。支持一批示範性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支持在高校建設一批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引進一大批海外高層次人才;開展大中小學校長和骨幹教師海外研修培訓;支持擴大公派出國留學規模;實施留學中國計劃,擴大來華留學生規模;支持孔子學院建設。
(六十七)組織開展改革試點。成立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研究部署、指導實施教育體制改革工作。根據統籌規劃、分步實施、試點先行、動態調整的原則,選擇部分地區和學校開展重大改革試點。
推進素質教育改革試點。建立減輕中小學學生課業負擔的有效機制;開展高中辦學模式多樣化試驗,開發特色課程;探索彈性學制等培養方式;建立教育質量監測、評估體系,定期發佈測評結果等。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革試點。建立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發展機制;試行縣域內教師和校長交流制度;試行優質高中將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普通初中的辦法;切實解決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等。
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改革試點。以推進政府統籌、校企合作、集團化辦學為重點,探索部門、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的機制;開展委託培養、定向培養、訂單式培養試點;開展工學結合、彈性學制、模塊化教學等試點;推進職業教育為“三農”服務、培養新型農民的試點。
終身教育體制機制建設試點。建立區域內普通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之間的溝通機制;建立終身學習網絡和服務平臺;統籌開發社會教育資源,積極發展社區教育;建立學習成果認證體系,建立“學分銀行”制度等。
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改革試點。探索貫穿各級各類教育的創新人才培養途徑;鼓勵高等學校聯合培養拔尖創新人才;支持有條件的高中與大學、科研院所合作開展創新人才培養研究和試驗,建立創新人才培養基地。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完善初中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探索高等職業學校自主考試或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註冊入學;探索自主錄取、推薦錄取、定向錄取、破格錄取的具體方式;探索縮小高等學校入學機會區域差距的舉措等。
現代大學制度改革試點。制定、完善學校章程,探索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學術委員會發揮積極作用的機制;全面實行聘任(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行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探索協議工資制等靈活多樣的分配辦法;建立非事業編制合同制專職科研隊伍,推進管理人員職員制;完善校務公開制度等。
深化辦學體制改革試點。探索公辦學校聯合辦學、中外合作辦學、委託管理等改革試驗;開展對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試點;建立民辦學校財務、會計和資産管理制度;探索公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管理的有效方式等。
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機制改革試點。建立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長效機制;制定生均經費基本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探索政府收入統籌用於支持教育的辦法;建立教育投入分項分擔機制;依法制定鼓勵教育投入的優惠政策;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實行工資福利傾斜政策等。
省級政府教育統籌綜合改革試點。探索管辦分離政校分開實現形式;合理部署區域內學校、學科、專業設置;制定辦學條件、教師編制、招生規模等基本標準;推進縣市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加強教育督導制度建設,探索督導機構獨立履行職責的機制;探索省際教育協作改革試點,建立跨地區教育協作機制等。
第二十二章 加強組織領導
(六十八)加強黨和政府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推動教育事業優先發展、科學發展作為重要職責,健全領導體制和決策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要把推進教育事業改革發展作為各級黨委、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相應的考核機制和問責制度。各級政府要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報告教育工作情況。建立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定點聯絡學校制度。黨和政府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職責,支持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加強教育宏觀政策和發展戰略研究,提高教育決策科學化水平。
(六十九)加強和改進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把教育系統黨組織建設成為學習型黨組織。進一步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黨員幹部,教育廣大師生。深入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教育。
健全各級各類學校黨的組織。把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貫穿學校黨組織活動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牢牢把握黨對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的主導權。高校黨組織要充分發揮在學校改革發展中的領導核心作用,中小學黨組織要充分發揮在學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積極探索黨組織發揮作用的途徑和方法。
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辦學治校能力。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選拔任用學校領導幹部。加大學校領導幹部培養培訓和交流任職的力度。
著力擴大黨組織的覆蓋面,推進工作創新,增強生機活力。充分發揮學校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加強在優秀青年教師、優秀學生中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工作。
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大興密切聯絡群眾之風、求真務實之風、艱苦奮鬥之風、批評和自我批評之風。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完善體現教育系統特點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大教育、監督、改革、制度創新力度,堅決懲治腐敗。堅持從嚴治教、規範管理,積極推行政務公開、校務公開。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各種不正之風。
(七十)切實維護教育系統和諧穩定。深入開展平安校園、文明校園、綠色校園、和諧校園創建活動,為師生創造安定有序、和諧融洽、充滿活力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加強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幫助師生員工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加強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管理,加強校園網絡管理和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完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妥善處置各種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