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3月8日電(記者劉毅非)為了全力支持和服務大項目、重點企業的建設和發展,吉林省工商局日前制定出臺了《服務大項目和重點企業若干政策措施》,從放寬準入條件,加強服務質量等方面做出了具體規定。
為了全力支持和服務大項目、重點企業的建設和發展。日前,吉林省工商局制定出臺了《吉林省工商局服務大項目和重點企業若干政策措施》,在放寬準入條件、加強服務質量等方面做出了具體規定。
為滿足大項目建設開立銀行賬戶、注入資金和籌建等前期需要,吉林省創新準入機制規定,規定對未取得前置許可且急需辦理營業執照的,可先為其核發經營範圍為“用於××項目建設(不準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營業執照。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在市場準入上,實行“非禁即入”,只要現行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的,均可為其辦理登記。
為了提高大項目和重點企業市場知名度,吉林省放寬了名稱登記條件,允許大項目和重點企業使用新興行業用語作為行業表述;允許在名稱中使用“國際貿易”“國際技術貿易”“對外進出口”等行業用語;註冊資本達到1億元以上的大項目和重點企業,只要不與本地企業字號相同,即可為其核準無行業限制的企業名稱;使用控股企業字號且該控股企業名稱中無行政區劃的,可以將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放在行政區劃之前。
吉林省還放寬了企業集團的登記條件。大項目和重點企業需要組建集團的,其核心企業的註冊資本由5000萬元降至1000萬元,其子公司由5個降至3個。
此外,吉林還通過開展股權出資、出質、動産抵押和商標權質押登記等方式為大項目和重點企業解決融資難題。並通過實施商標發展戰略,提升重點企業競爭力,將重點企業商標品牌作為全省商標品牌建設優先培育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