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3月8日電(記者晏國政)山西省環保廳日前通報説,該省呂梁、太原、晉中、運城、臨汾5市因地表水跨界斷面水質低於考核標準被扣繳生態補償金,共計3580萬元。長治市因跨界斷面水質改善獲得200萬元獎勵。這是山西省去年實施地表水跨界斷面水質考核生態補償機制以來的首次獎罰兌現。
山西一度是我國污染最嚴重的地區。近年來,該省大力實施藍天碧水工程,出臺實施了區域限批、重獎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突出市縣等一系列環保新政,全省環境質量特別是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去年除太原市外,全省10個省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同比增加2個市。然而,該省水環境狀況一直不太樂觀,全省主要河流劣V類水體比例仍在五成以上。
為加快改善水環境質量,山西省決定,從2009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地表水跨界斷面水質考核生態補償機制,考核範圍為全省11個省轄市行政區域內主要河流的出市界水質考核斷面,包括國家考核的出省界水質斷面。補償機制規定,對考核斷面水質不達標的市扣繳生態補償金,全省扣繳的生態補償金將全部用於獎勵跨界斷面水質明顯改善、實現考核目標的地市。
山西省環保廳要求全省各市,要繼續加大對涉水企業的監管力度,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步伐,進一步改善水環境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