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3月10日電(記者 李勁峰)貴州省委組織部近日出臺《關於建立省、市黨委組織部新聞發言人制度的意見(暫行)》,明確規定省、市兩級黨委組織部要設立新聞發言人,並對新聞發言人的職責和新聞發佈內容、形式等方面予以明確規定。
記者從貴州省委組織部了解到,為推進組織系統黨務公開,增強組織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貴州省目前已經確定了省委組織部和各市(州、地)黨委組織部新聞發言人,並在媒體上公佈了新聞發言人的名單和聯絡電話等信息。
據了解,貴州省、市(州、地)黨委組織部新聞發言人將在本級組織部部務會的領導下,通過舉行新聞發佈會、新聞通報會、媒體通氣會、提供新聞稿件、接受媒體採訪等形式開展新聞發佈工作。
新聞發佈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工作的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重要會議的政策解讀;組織工作的階段性成果、重大成就和工作經驗;涉及組織工作全局、廣大群眾普遍關心需要公開報道的熱點問題;組織工作中重大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和處理結果;對新聞媒體有關報道的回應和事實説明等有關事項。
《意見》明確要求,各市(地、州)黨委組織部要建立健全新聞發佈制度、與新聞單位經常性溝通制度、重要新聞線索和稿件報送制度以及統籌協調的工作運行機制、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快速反應機制等制度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