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廣州:年底60%已建工會企業將建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廣州3月29日電(記者 賴少芬)廣州市決定從今年起,在全市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春季要約行動,並將每年的4月份作為集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春季要約行動月”。到2010年底,廣州已組建工會的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比例將力爭達到60%。

    記者從29日召開的廣州市工資集體協商春季要約行動動員會議上了解到,廣州市從2001年開始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集體合同覆蓋面不斷擴大。目前廣州市已建工會企業共簽訂各類集體合同1.5萬餘份,覆蓋企業6萬多戶。區域性、行業性和專項集體合同得以逐步推行。

    為進一步推進廣州市各類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經廣州市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研究,決定從今年起,在全市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春季要約行動。目前,廣州正全面貫徹“實施工資集體協商三年行動計劃”。

    據介紹,要約行動的範圍包括尚未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和沒有簽訂集體合同的企業、集體合同已經到期需要續簽或重新簽訂的企業等。要約行動中,企業行政方或工會方均可發起要約,企業行政方未發出要約的,工會應主動承擔要約責任。一方提出協商要約的,另一方應當在收到要約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回應,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或拖延。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崔仁泉表示,將把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及履約情況記入勞動保障誠信檔案,納入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創建活動的評選、檢查、驗收工作中。對拒絕對方簽約要求或者故意拖延協商和簽訂集體合同等違法行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理。

 
 
 相關鏈結
· 全國工會對口勞務在川助2.6萬餘人達成就業意向
· 三峽辦:以"六有"工作要求做好2010年機關工會工作
· 我國工會會員達2.26億人 新增農民工會員近800萬
· 寒冬臘月暖民心——各地工會“兩節”送溫暖紀實
· 夏寶龍:保障改善職工民生 當好職工代言人貼心人
· 海南:政府要做工會發揮作用的後盾和有力推手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