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4月27日電(記者 孟華 邵香雲)27日,北京、天津、河北、山東、遼寧、山西、內蒙古等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天津聯合簽署了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合作框架協議,希望以此構築一個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協作密切、優勢互補的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合作機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據了解,合作框架協議的簽署是在國家工商總局的指導下完成的。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局長王予集表示,建立區域間執法協作機制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全面履行打擊傳銷規範直銷職責的客觀要求,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總結長期以來與傳銷組織反復較量實踐經驗的重要舉措,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斷推進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向縱深發展的戰略需要。
根據該協議,各成員方將打破地域界限,加強區域內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執法部門的溝通與協調。針對傳銷跨區域性和流動性等特點,適時組織雙邊或多邊打擊傳銷聯合執法行動,實現交界地區聯防聯治。對立案調查的案件,發現不屬於本局管轄的、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工商局查處。
同時,各成員方打破信息封閉的界限,通過聯絡員、簡報、信息等形式,搭建信息交流、通報的平臺,及時通報打擊傳銷規範直銷信息資源共享。依託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打擊傳銷規範直銷信息系統”,建立傳銷人員信息庫,並共享信息,對傳銷組織和傳銷人員實施數字化監控和打擊。
此外,各成員方將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和人才優勢,研討監管執法中的複雜疑難問題以及立法和執法當中的前沿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交流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的成功經驗。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吳文魁表示,簽訂合作協議的目的主要是根據傳銷的區域性和流動性的特點,進一步加強合作,同時交流各地打擊傳銷的經驗做法,通過協作機制實現五省(區)兩市的工商部門在打擊傳銷中的資源共享和信息整合。
山東省行政管理局副局長王天仁説,在我國許多地方非法傳銷猖獗,哪個地方打得猛,非法分子就會逃離哪個地區。哪個地方打得弱,就形成傳銷洼地。要解決這個問題,加大打擊力度,就必須採取全國統一行動,形成區域協作執法的新的機制。
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副局長李彥也表示,異地傳銷的特點,就是組織當地人到另外一個省區傳銷。構建一種跨省區的協作機制非常有針對性,也是非常必要的,有利於促進提高打擊傳銷規範直銷的能力和水平。